重生鉴宝录畅销书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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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分类:现代都市
  • 作者:金元宝本尊
  • 更新:2024-01-16 21:23:00
  • 最新章节:第1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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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文大咖“金元宝本尊”大大的完结小说《重生鉴宝录》,是很多网友加入书单的一部穿越重生,反转不断的剧情,以及主角金锋徐文章讨喜的人设是本文成功的关键,详情:余成都下面的话却是没有骂出来。余成都背后忽然多了一个人来,伸手就给了余成都后脑勺一巴掌。“给我闭嘴。”余成都正是火冒三丈高的火山口上,被人打了一巴掌,暴怒至极,嘴里怒骂。“哪个狗日的杂种敢……”乍见来人,余成都倒吸一口凉气。骂人的话硬生生的吞回肚子里,狂怒暴怒的一张脸在顷刻间转变成了笑容满堆......

《重生鉴宝录畅销书目》精彩片段


边说,余成都边将胸口上的大方牌拿在手里,嘿嘿冷笑:“不过我家最值钱的可是这个。”

“看清楚点,山棒子。”

“镇宅之宝,清同治翡翠冰种阳绿大方牌。”

围观众人露出一丝羡色。

翡翠现在已经普及全国甚至全世界,低级翡翠早已泛滥成灾,价格一跌再跌,但高级翡翠却是一件难求。

尤其是清中晚期和民国年间的翡翠,那基本都是高等货色,传家之宝,价值颇为昂贵不菲。

余成都这块阳绿大方牌足有六七公分高,厚度也在五毫米以上,确实很是罕见。

在大方牌上刻着的是望子成龙,在阳光照耀下栩栩如生。

金锋眼睛微闭,冷冷说道:“大金狗链子不错,不过大方牌……”

“大方牌怎么?”

余成都忍不住脱口问道。

金锋嘴角斜上翘着,露出一丝鄙视。

“满清文士挂腰上的玉佩被你挂脖子上,还用大金狗链子戴着……”

“你说怎么了?”

余成都张着嘴,一时间愣是说不话来。

“像这样的装扮装束,在民国,只有一种人会这么穿戴。”

“那就是亡了国却还想装贝勒爷的八旗子弟,天天提着个鸟笼子混茶馆,身上穿的就是自己所有的家当……”

“坐吃山空,混吃等死,最后连狗都不如。”

啊!

这!

咝!

“噗嗤!”

一旁的曾子墨不由得笑出声来,如春风拂面,美不胜收。

顿时间,所有人眼睛全都亮了起来。

周围的人哄笑让余成都一张脸顿时涨成猪肝色,看着金锋,勃然大怒。

“你这个……”

金锋却是在这时候上前一步,冷厉叫道:“你这个不知死活的东西!”

“大难临头,离死不远!还敢戴这枚红宝冥器。”

余成都顿时吓了一跳,看看金锋,再看看自己中指的红宝戒指来。

“我戒指怎么了?”

金锋冷笑说道:“死人戴了三百年,被人挖出来卖给你,隔着十米都能闻到尸臭,你还当大宝贝。”

余成都勃然变色,却硬顶着指着金锋大叫。

“死人戴过的又怎样?”

“冥器也是古董!”

金锋阴冷的声音响起:“死人戴过,尸水烂肉侵蚀,被人掘出来暴尸荒野,怨气冲天……”

“你,每天还亲他摸他。爱不释手。”

“殊不知,那死人的怨气已经转移到你身上,一步步腐蚀你的身体。”

“等到死气窜到你眉心,陆地神仙都救不了你。”

“不知死活的东西!”

阴森森的话语令在场人浑身一颤,三十多度的高温下,一股股凉气从各个人的后脊冒起。

何猴子几个人当即打了好几个冷颤。

余成都面色陡变,青灰一片,右手不住颤抖,赶紧一把将红宝石戒指摸下来揣包里,白手套不住的擦拭中指。

金锋冷冷说道:“小叶紫檀十八子被你当普通货,冰种玉佩被你当大方牌……”

“就你这个不学无术、不讲规矩的败家混混,也配玩古董!?”

“还把冥器红宝戒指当宝的戴着……”

“要不是你家里的福荫好,你早就横死街头!”

“废物!”

这些话句句都是诛心之言,如同一把把刀子无情的戳刺着余成都的心脏。

在场所有人全都变了颜色。

金锋单薄的身躯在众人眼中变得如同一座高山。

曾子墨捂着嘴,怔怔静静的望着金锋。

这个谜一样的男人,短短半个小时的时间里接连不断的让自己惊讶惊骇。

“他……到底是谁呀?”

“怎么什么都懂?”

静静的看着金锋的侧脸,皮肤很黑,估计是天天晒太阳的缘故,衣着廉价又破旧,浑身上下加起来也值不了三十块钱。

可他的眼神,却是那么坚定,他双眸中的豪情却是睥睨一切。

刀削斧刻、棱角分明的俊脸,深沉厚重的犀利言语。

忽然,曾子墨芳心猛地一跳,玉脸径直红了。

余成都被金锋的话打击得完全分不清东南西北,看见众多人都在嘲笑自己,其中还包括市场里好些个商贩们。

一直以来,自己的鉴宝水平都被商贩们推崇备至,现在却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山棒农民工骂得狗血喷头。

这简直比杀了自己还要难受。

一时间余成都完全失去了理智,恼羞成怒,两眼都快喷出火来。

疾言厉色的叫出声。

“给老子上,打死这个龟儿子……”

余成都身后的跟班混混们立刻涌上来。

余成都指着金锋厉声大骂:“我操你……

听到这话,金锋横眉一挑。

左脚错步,往上横切。

余成都下面的话却是没有骂出来。

余成都背后忽然多了一个人来,伸手就给了余成都后脑勺一巴掌。

“给我闭嘴。”

余成都正是火冒三丈高的火山口上,被人打了一巴掌,暴怒至极,嘴里怒骂。

“哪个狗日的杂种敢……”

乍见来人,余成都倒吸一口凉气。

骂人的话硬生生的吞回肚子里,狂怒暴怒的一张脸在顷刻间转变成了笑容满堆。

“爸!”

来的那人满脸苍白,眼珠子都快凸出眼眶,胸口急速的起伏不定,呼吸粗重,手在不停颤抖。

“谁是你爸?”

“我没你这个女婿。”

“土匪,恶霸!”

“流氓,强盗!”

余成都顿时慌了神,嘴里嗳嗳嗳的叫着爸,脸上满是哀求和委屈。

双手抓着来人的手,一连声的说着对不起。

“爸,爸,爸爸,我不是故意,我真不是故意的……”

“都怪你这个山棒农民工……是他……”

来人恨恨的瞥了余成都一眼,咬牙切齿,用尽全身力气,厉声大叫:“住口!”

余成都完全被吓懵了,立马闭嘴收声,站在原地,手脚无措都不知道往哪放了。

“山棒民工!?”

“亏你叫得出口。”

“要不是这位大师,我博雅斋早就完了!”

“滚一边去!”

此话一出,全场悚然动容。

来人疾步走到金锋跟前,恭恭敬敬的向金锋鞠躬行礼。

“对不起大师。”

“这人是我的女婿,是我管教无方,冒犯大师,请您原谅。”

这一幕出来,所有人全都呆立当场。

来的人大伙都认识。

锦城收藏协会的副会长、送仙桥里最有钱的老板,在全国古玩行里都排得上号的人物。

大师徐文章!

徐文章一亮相一出来,对金锋的恭恭敬敬让所有人目瞪口呆。

大师都要叫大师的人物,那得有多牛逼?

无数人看着金锋,就像是在看一座山峰。

高山仰止。

“大师是我来晚了,我女婿仗着那点家底不成器,冲撞到您,责任全部在我。”

面对徐文章的恭谨,金锋连话都不答,神色冷漠。

徐文章这时候又做出了一个令人惊恐的举动。

面对曾子墨深深鞠躬:“曾总,对不起,让您受委屈了。”

这下,在场的人全都懵了!

曾子墨不动声色,轻声说道:“我没事。谢谢关心。”

一旁的余成都感觉不妙,小心翼翼的正要说话。

徐文章回头,指着余成都大声说道:“我一直就在后面,这里的事,我看得清清楚楚。”

“你这小王八蛋,仗着人多强买强卖,你们余家的老脸都被你丢光丢尽了!”

“我都为你感到羞耻。”

“狗东西!”

徐文章怒骂斥责,余成都哪敢有半点反抗,自己这个老丈人严厉不说,关键自己家里的老婆。

别看余成都在外面狂拽横,在家里却是像只小猫一样。

锦城男人,怕老婆,那可是全国出了名的。

“还不滚过来给大师道歉。”

余成都可是不愿意给金锋这个民工山棒子道歉,嘴皮子不停蠕动,磨磨唧唧就是没反应。

“来吧————”

猛地间,金锋睁开眼来,浑身大汗淋漓。

四顾茫然。

这时候,一个急切惶惶、如山谷流水般动听的声音传来。

“你没事吧?”

金锋慢慢地转过头来,映入眼帘的赫然是一双洁白莹净的纤细小腿。

白皙如玉,纤细笔直,完美无瑕。

金锋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秀色的腿。

如牛奶般白嫩而细腻,似羊脂白玉般泛着莹莹玉光。

往上望去,米黄色碎花底的太阳裙直直的垂下,似有一抹热气扑面而来,散发出最摄魂夺魄的气息。

金锋呼吸顿时一滞。

一位画中仙子的脸庞出现在金锋眼前。

秋水剪瞳,眉如黛山。

精致小巧的五官如白莲一样的圣洁,清丽绝俗,宛如月宫仙子般高不可攀。

女生吹弹可破的脸上明显的带着一抹急切和慌乱,清澈透亮的眼眸中满是担忧和关切。

“先生,你有没有受伤?”

金锋的双眼依旧停留在女生的裙摆,在自己那个时代,没人敢穿成这样。

女生注意到金锋的异样,低头一看,樱桃檀口呀的惊呼出声。

当即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。

玉脸一下子满面潮红,尴尬无比。

咬着唇、羞怯的低声细语。

“撞到你哪儿没……咱们上医院去吧……”

金锋随眼看了看身前的那辆白色轿车,车标是一个三叉戟。车头左边凹了一小块下去,有些变形。

慢慢地站起来,静静平视那女孩,摇摇头。

“没事!”

女孩的芳心被金锋深沉厚重的回应莫名的一颤,低着臻首看看金锋还在流血的小腿。

“可是……可是你还在流血……”

金锋视线从美若天仙的女生身上移开,茫然的打量周围。

闻所未闻、见所未见的全新事物,脑子里一片混乱。

心中掀起的惊涛骇浪如翻江倒海般震撼。

嘴里淡淡说道:“不用!”

说完,金锋抬脚就走。

自己需要找个地方彻底的冷静。

自己竟然没死,还来到了现在这个时代!

民国初年,金锋凭借一眼辨真伪,一口断乾坤的鉴宝本领横空出世。

惊才绝艳,震惊天下。

上到商鼎周彝、秦砖汉瓦、下到唐宋元明、青花古董、金石字画,玉石瓷器、无所不知,无所不晓。

某日营州古地地陷,露出一未知遗迹,金锋在其中寻到了一只三角大鼎。

那大鼎的来历非同小可,足以将中华历史改写,堪称镇国之宝。

营州乃是上古十二州之一,金锋得到绝世重宝的消息很快传开。

世界各国势力满世界追杀金锋。

中华镇族气运至宝岂容他人觊觎!

历经百次血战,金锋最终力有未逮、毅然抱着大鼎引爆炸药,跟各方势力同归于尽。

却是因此得以重生。

一眼已过一百年!

现在自己占有的这副身体也叫作金锋。

比起自己来,显然这副身体的原主人差了很多。

弄明白情况之后,金锋浑浊暗淡的眼睛慢慢地清亮起来。

“一眼百年!既然重活了,那么,我就好好再活一回!”

“从今以后,你就是我,我就是你!”

这时候,女孩穿过三层外三层的围观者,追上金锋说道。

“先生……我还是陪你去医院看看吧……”

“毕竟是我撞了你!”

女孩的声音娇脆如泉水般动听,吐气如兰,比雪花还要清纯的香味涌入金锋鼻息,让金锋有些悸动。

“赔我一条裤子。”

女孩捂住胸口,长长庆幸的喘了一口气,嫣然一笑!

如玫瑰绽放。

“你先等我几分钟,我去拿了东西就陪你去医院。”

“就在古玩城里,用不了多久……”

“好吗?”

女孩要取的东西就在旁边的古玩城当中。

烈日当空肆虐,大地如蒸笼般滚烫。

金锋跟在女孩后面,女孩娇美纤纤的身体在眼前娉娉袅袅,轻轻摇曳,宛如最美的夏日荷莲。

女孩叫做曾子墨,人如其名,如画如诗。

曾子墨是来古玩城里取东西的。

说是古玩城,其实名字叫做送仙桥旧货交易市场,位于锦城的市中心,是锦城最大的古玩城,在西南三省也是相当出名。

沿路走来,路边摊上的一些文玩令金锋有些好奇。

少数民族的各种金银首饰、南红玛瑙、绿松石、蜜蜡,琥珀、天珠。

形态各异的奇石、包裹严实的邮票、小画册以及一些五花八门、杂七杂八的玩意。

还有车佛珠的,也有许多木材摆件、海黄、越黄、崖柏、小叶紫檀、阴沉木、乌木。

这是属于文玩的范畴。

各朝各代的青铜器、玉器、瓷器和瓷器碎片。

泛黄的字画、古旧的佛像、各色各样的钱币、还有那锈迹斑斑的兵器。

全国各省的方言在这里交汇,买家在喋喋不休的说道推销,却是买得少看的多,

曾子墨带着金锋上了二楼,这里是古玩城里最顶级的地方。

到了一处叫做博雅斋的大店铺里,早已经有人在等候。

博雅斋面积得有两百平米,装修古色古香,庄重大气。

五六个大博古架采用的都是红木所做,这些博古架上都摆满了各朝瓷器,可见博雅斋实力非凡。

博雅斋的老板徐文章肥肥胖胖,笑容可掬亲自迎上来,点头哈腰领着曾子墨到了里面。

曾子墨回首冲着金锋笑了笑:“等我啊,马上就好。”

金锋背着双手在店里闲逛起来。

因为金锋的穿着和打扮与现场格格不入,两个女店员一直跟着金锋,生怕金锋偷店里的东西似的。

锦城本就是休闲的代名词,早上逛店的都不少。

敢进这种店铺的来逛的,自然是非富即贵,大富大贵之人。

这些人见到一身破烂的金锋,更是满脸的鄙夷和厌恶。

逛了一圈不到三分钟时间,金锋安安静静的坐下来,目不斜视,如同一尊雕像。

这当口,胖老板徐文章慎重的从保险库里捧着只木盒出来,放在一张条案桌上。

开启木盒,木盒底部内衬海绵,上有黄绸包裹。

徐文章戴上手套,轻手轻脚打开包裹,轻轻地将一只五颜六色的觚捧起来放在曾子墨跟前。

顿时间,一股迷灿斑斓的尊贵气息迎面扑来。

“曾小姐,您要的明朝景泰蓝花觚!”

“请上手掌眼!”

这是一方景泰蓝花觚!

觚!

也就是商周时期老祖宗们喝酒的酒具。同时也是那个时期最重要的礼器之一。

觚的形状上面是敞口,就像是喇叭的圈口一样,从圈口下来是细细的四方形的细腰,下面是高圈足。

而景泰蓝则是种花家最著名的特种金属重器之一。

始于明朝景泰年间,又号称铜胎掐丝珐琅,也叫珐琅。

在打造好的铜质的胎型上,用柔软的扁铜丝,掐成各种花纹焊上去,然后把五彩珐琅点填在花纹内,最后入炉烧制,出炉之后再打磨,最后镀金而成。

这件景泰蓝花觚高四十厘米,器形采用的是商周时代的觚形,满身五颜六色、花团锦簇、金碧辉煌、繁花似锦,大气磅礴,美不胜收。

见到这尊景泰蓝花觚的瞬间,曾子墨也是被震撼到了。

逛店的三四个藏家富豪们纷纷围了上来,冲着景泰蓝花觚指指点点,眼露羡色。

乱世黄金,盛世古董!

在今时今日,像这般明代珍宝可谓是可遇而不可求。

曾子墨在徐文章的提醒下戴上手套,上手花觚抚摸,看了又看爱不释手,脸上露出一抹动人的异样笑容,嘴里不住的赞叹。

“真漂亮。太美了。”

“就是她了。我爷爷一定会喜欢。”

“一定会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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